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04-19 11:11:22
摘要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7:00;
3.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四兴街88号);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1个月内)、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双流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备注: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件,由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025年5月8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进入下一个环节,也不纳入递补范围。如出现与招聘岗位末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相同者,则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n)公布。五、体检、考察及试岗
(一)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二)人员考察。由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组织考察。
(四)递补。体检、考察及试岗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试岗,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3次。(一)公示。经试岗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流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3次。
(二)报到。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人员待遇请咨询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双流区永安中心卫生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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