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3-21 17:00
工作地点: 嘉兴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需求,现就嘉兴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4名,全部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招聘计划 |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所学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01 | 公共卫生 | 2 | 应届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要求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 |
02 | 检验科 | 2 | 应届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 研究生 | 硕士 | 要求本科专业为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化学、应用化学 |
二、基本要求
1、2025 年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考;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21日17:00前。
2.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3.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二) 现场报名。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工作组赴相关温州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三)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南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并张贴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6、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
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由区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 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 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5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 2025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确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到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 浙人才〔2007〕184 号 )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 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 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解释。
(4)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中国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 http://www.nanhu.gov.cn/ ) 公布,请注意关注。
咨询电话:0573-82838369。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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